随着近几年我国政府对人性化问题的重视,关于将除夕列为法定节假日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尤其是今年,伴随着春节的到来,不仅来自网友来自民间的呼声甚高,甚至还有全国的数十家媒体联合倡议,将春节放假从大年三十算起。以至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也积极响应,表示要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上提议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日,以反映国民呼声,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
笔者也是赞成把除夕列入法定假日之内的。在笔者看来,作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春节,其节日的意义有一半是体现在除夕这一天的。吃团年饭,一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这正是春节成为团圆节的意义所在。烧火盆、炉火,一方面是驱赶邪气、魔气、晦气,另一方面也是预示着新的一年日子红红火火、兴旺发达。这正是春节成为一个吉祥节日的原因。还有守岁,守望着来年的好收成,守望着新一年的希望,这同样也赋予春节以吉祥的意义。也正是基于除夕这一天所具有的意义,所以作为出门在外的游子们来说,不论千里迢迢,也不论人在何方,只要条件允许,就都会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与家人相聚。
那么,这样一个具有重大传统意义的日子却为何没有列入到法定假日中来呢?这是有着一定的历史原因与现实原因的。
首先,作为历史原因来看,不论是我们的古人,还是新中国建国初期,甚至是在建国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国人口的流动性都是不大的,正如古人所说的“父母在,不远游”,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本地生活与工作,出门在外的人不多,更没有在外打工的。而即便是少数在外地工作的,基本上在外地也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至于那些少数的单身职工,单位领导也会很人性化地批准他们提前请假回家,并且由于当时大家的工资收入水平很低,就是扣点工资影响也不大。所以在除夕这一天,一家人基本上都能够团圆。有没有必要也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日,影响不大。
其次,从现实原因来看,人们之所以呼吁把除夕列为法定假日,是因为如今国人的人口流通性极大,很多人在外地工作,而在外地打工的民工就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日,他们就很难赶回家来与家人团聚了。而要请假,由于很多人是在私人企业、民营企业里做事,不仅要扣除工资,而且还要扣除全勤奖金,这样当事人的损失就很大。如此一来,他们当然就呼唤能够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日了。但问题是,作为那些有权力提议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日的这些委员、代表以及各地方的长官,他们基本上是无须为了与家人团圆而奔波劳累的,他们的家人大都就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根本就无法体会到在外打工的民工之苦,体会不到在外工作的单身汉们之苦。就算这些父母官们极少数也是单身在外工作,但他们回家有小车子随行,或有飞机可以乘座,同样也不必旅途劳累奔波,完全可以按时与家人团圆。不仅如此,作为一些在本地工作的公务员以及地方父母官来说,除夕不作为法定假日,他们至少还可以多休息一天的时间。实际上,每到腊月二十八、二十九、大年三十的时候,虽然春节的假期还没开始,但政府机关里基本上就很难找到人了。特别是大年三十,每个办公室能有一个人留守那就是不错的了,其他的人基本上也就放假了。所以除夕不列为法定假日,但实际上却成了公务员们的“灰色假日”,这样再加上春节的法定假日,公务员们还可以多休息一天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日,政府机关的公务员们显然没有太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