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新闻第一感觉就是,农民工又享受到了一项新权利———住房公积金将打工农民纳入覆盖体系,从此将打破昔日只有“城里人”独享的权利,根据保守的估算,中国现有1.8亿农民工。这一游荡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边缘的群体将被逐步纳入到“体制”之中。
然而,仔细想来,从现实情况讲,这项新政策好像是“悬在半空中”,农民工摸不到,也够不着,徒有虚名。换句话讲,这个权利现在对农民工而言,恐怕是脱离实际的。
譬如,建设部规定的“有固定工作”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有了“固定工作”,公积金按照何种标准缴纳?农民工所在单位不缴纳又如何处置?缴纳后又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公积金贷款?如何保证银行发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意愿?还有,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住房公积金能否异地提取?等等。况且,一系列实质性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说法”。
如果进一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即便真有了明确的细则,也不一定会保证执行到位,还须有保证执行力的规定。比如说,欠薪问题可谓是三令五申,讲话不少,条文亦不少,红头文件不知发了多少,但这些依旧无法令农民工摆脱“欠薪”的怪圈。
所以说,只求公共政策表面有“闪光点”恐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