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3月16日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复兴城D栋的业主单位认为:“复兴城D栋在原规划审批及报建图纸中均存在第六层……复兴城D栋项目是经过合法手续兴建,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划法规。虽然经过了改建,但……与原规划报建方案没有任何区别。”
我并不是在给业主单位辩护,相反我甚至认为,把D栋甚至整个复兴城拆迁、夷平,而代之公园绿地景观,还美丽海岸线于市民,都并不为过。
但具体到该事件上,既然已经进入“执法程序”,那我们应该倾听业主单位的声音。在一个法治社会,执法和被执法者都是平等的主体,任何一方的说辞都应该放在一个平衡、平等的条件下去判断。
从业主单位的辩词中,我们知道“复兴城D栋在原规划审批及报建图纸中均存在第六层”,这与原先媒体报道的“原本只有5层楼高的建筑物,未经报建许可,在众目睽睽下徒增一层”有所相悖。但是,我们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对此有明确的澄清和释疑。如果业主单位所述属实,那么,那些“违法建设”是如何通过审批的呢?其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内幕?
早在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陈世富就说了,从复兴城D栋这起违法建筑案件看,该建筑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加高了一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明显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现在,近一个月了,处罚业主单位的决定出来了,但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同时看到“追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监管不力”的结果。这种没有公开说明全面事因而做出的处罚似乎显得缺乏说服力。我们是知道业主单位被罚了,但我们更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和力量让他们竟然胆敢在市民和政府的眼皮底下“违法建设”了?
于是,从中可以牵出一个问题:海口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存在职能越位?众多事实表明,现在不少城市的政府奉行着“经营城市”的理念。但我们知道,政府根本就没有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权力,因为城市公共资源是全体市民所有,政府只是代管者而已。那么,以“复兴城事件”为例,我们想问问:海口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在“经营城市”的名义下,把本属于海口市民的滨海大道北侧的美丽海岸线这一公共资源给“经营”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