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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马路摊点体现权力的弹性
华尔街电讯WSwire.COM ( 日期:2007-03-27 13:50)

【wswire编者按】全国“两会”前夕,上海、重庆两市,先后实施“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正在引发一场涉及数百万人口谋生方式及管理方式的大变革。

  有人说,我们社会的进步,不应仅仅体现在GDP的高速增长上,而更应该体现在一些“润物细无声”的细微之处。笔者认为,一些城市对路边摊的解禁文件,正是这样一个“润物细无声”的细微进步细节。

  曾几何时,针对马路摊点的,是各地城管“武装到牙齿”的报道。有的城市甚至提出了美轮美奂的“无摊城市”的终极目标;一些城市的公共管理部门一度把所谓“走鬼”当成“假想敌”,为城管配备了诸如PDA终端、防刺背心、头盔等专业“武器”。然而,这种政策非但不能完全杜绝“马路摊点”,还一度引发和激化民生与公共管理的矛盾与对决,甚至发生了小商贩刺死城管队员的悲剧。

  与暴力对抗相对照,“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体现的则是一种“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

  正如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所说,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哪个也不能被替代,哪个也不能被压倒,而只需要妥协与权衡。也正因为如此,“不再一律封杀”并不意味着不要秩序的价值追求,而只是“有序开放”,其实质是一种公权力的自我归位。3月25日,就业促进法草案再次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笔者认为,如果要想实现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的长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杀”和“有序开放”成为一种和谐,则有必要将“地摊经济”纳入就业促进法的概念和范畴,以刚性的法律来实现“权力的弹性”,从而为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的生计,提供一个挡风遮雨的港湾。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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