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危机预防和处理两大环节对民企危机管理进行了指导。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营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民企在发展过程中也不断遭遇种种困厄。如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显示,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企,同时每年死亡10万多家,有60%的民企在5年内破产,平均寿命2.9年——这一“平均寿命”委实太短了些。单从这一数字看,民企危机的应对问题确实是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重大问题。
然而,看全国工商联此次出台的“若干指导意见”,虽可谓言之谆谆,却令人有避重就轻、未中肯綮的感觉。《意见》中对民企危机预防和处理提出的主要是这样一些建议:“充分注意现金流量”、“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高度重视自身健康、接班人培养、股权人事安排等”以及危机发生时要“快速反应”、“主动面对”、“真诚坦率”、“统一对外”等内容。由这些内容来看,这显然只停留在了“术”的层次,而远未上升到“道”的层面。就真正帮助民企化解危机确保持续发展而言,这大道理未必能有多少值得期待的效果。
中国的民企为何危机不断乃至“短命”,这不仅是一个管理学的问题。当前,国内民企真正的“短命基因”,一在于外部环境;二在于其自身往往存在着一些致命的错误理念和做法。这些,都不是仅靠“管理技术”便能纠正的。外部环境,即指某些管理部门权力实施不够规范、市场中规则意识普遍欠缺等方面。但比这更重要、对民企发展影响更大的,却是内因——即其经营理念、操作手法等方面的一些根本问题。
当前有许多民企,本身便不是健康的产物,而是从一出生就带着官商共谋、权力寻租、商业欺诈等基因,压根儿就没有想着要规规矩矩地经营。它如何定位自己的发展方向?投机;它怎样获得项目或订单?靠商业贿赂;它怎样销售产品?靠广告欺诈;它怎样应对外来的竞争压力?靠进一步压榨工人、破坏环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民企有一些特别具有中国特色的“死”法——有被高官倒台“拖死”的:一旦有高官倒台甚至只是调往了异地,往往就会有某些企业跟着倒掉;与此逆向的则是:一旦有企业因为不规范经营等被查,往往也会牵扯出一大批官员。有被媒体“骂死”的:有时媒体的一篇揭露性报道,就会“毁”掉一个企业甚至一个行业,如“金华火腿”就几乎这样被断送掉。还有做广告“累死”的:如中央电视台连续多年的广告“标王”基本上都已经衰败了。
这些颇具特色的“死”法,折射出的是当下民营企业缺乏诚信观念、热衷贿买权力等内在病症的严重程度。
从世界范围看,但凡那些“常青树”式的老企业,没有哪个是以投机、欺诈等短期行为立足的。因此,让民企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的规则,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养成遵守法律规则、尊重市场尊重公众的习惯等,方是真正消解民企危机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