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并提出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必须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这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旨所在。而除此之外,对于深受垄断之苦的非公经济而言,对国务院“意见”还有着更大的期待,就是打破服务业中现有的垄断格局,兑现国民待遇。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中国垄断行业的实质,不仅仅是资本本身所积聚的市场暴利,更在于资本与权力的互相依附和渗透。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巨大的体制存量不可撼动,巨大的权力迷宫无法绕开”。这不仅使得利益成为公权的信仰,权力寻租不绝,同样也使得民企或非公经济一直不得其门而入,致其仅仅居于行业最末端也最低端的地位。这也使得,虽然近年来建立公平市场经济的呼声日高,但垄断坚冰一直未能真正破除。
以油品市场垄断为例。商务部日前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业内人士指出,这让欲进军该领域的外资和民企有了较为明晰的路径。然而事实却是,诸多条款砌起的高门槛仍将大批民企、外资挡在门外。如《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仅此一条,就将把大批民营企业拦在门外。
像成品油经济这样,算得是真正的放开与准入吗?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是否会重演这一幕?这几乎是一个自不待言的判断。当政企暧昧关系仍然存在,打破垄断就不是开放市场准入这么简单的事情。如果充分掌握着市场资源与政治资源的垄断企业和部门没有完全拆分,民营资本怎么可能有机会与其同台竞争呢?换言之,如果没有《反垄断法》或相关法律托底,国务院“意见”所勾画的市场公平前景仍可能失之虚幻。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行业垄断与行政垄断交织不清的国度而言,反垄断法之剑能否挥向行政垄断,关系着反垄断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然而如专家透露,在国务院向有关行政部门发放草案征求意见稿时,不少部门持消极或不理解态度,行政机关担心反垄断法的触角伸得太远。
或可欣慰的是,在全国两会期间,吴邦国委员长明确表示,包括反垄断法等一系列法案将成为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尽管从“安排审议”到正式出台之间仍然“任重道远”。